2008年1月4日 星期五

信─ 10.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

10.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
這句帶我們去屬於那主題是“因著信的能力藉由上帝而克服”最後兩組第一部的最後一個例子。最後兩組的第二部與它對比,主題是“因著信的能力藉由上帝而受苦”,這兩組一起組成一組與第一組(亞伯,以諾與挪亞)對稱,與上帝聯繫在一起說出“信”代表的例子。
34.與35.節分開來因而融合他們,完全摧毀了這兩組偉大與重要的分別。這樣造成無法“正確的分解真理的道”又一個例子,這是隱藏真理而不是顯明真理。
更進一步,這樣描述是擴張性的。希臘原文是“婦人藉著他們的(兒子)死人復活而得到”。
雖然她們的名字沒有記載,指的是兩位婦人。我們(如過去使徒們的讀者)本該對舊約的歷史熟悉,如記載於列王紀上第十七章17~24與列王紀下第四章14~37。
寡婦與書念婦人都沒有提到她們的信,只提到以利亞與以利沙的禱告。
那些禱告是她們的信的證明,“因著信”她們一定“聽到”上帝祂的旨意,或如瑪挪亞的妻(士師記第十三章)“因著信”被肯定,上帝不會在祂奇妙作為之中犯下錯誤,或在已說過的話與已作過這麼多奇妙的工而使祂所引導與命令的僕人失敗。
以利亞已經聽到足夠上帝的話而相信祂不會帶災難給個可憐的寡婦,她瓶裡的油祂在那同時奇蹟般的提供。
以利沙已經聽到足夠上帝的話而相信祂,他所答應書念婦人的孩子不會被死亡取去,除非有助於更大的目的。更進一步,以利沙不太可能會敢下這麼大而直接肯定的應允,除非他已經聽到上帝已要如此作了。
在看到已寫出的“信道是從聽道來的”之後,我們可以下這結論,上帝的話(聽道是從基督的話)已臨到以利亞與以利沙。
至於“復活”本身,各造一定已經聽到而且相信。
現在,“復活”這字本身並不表示另外一個有關基督與祂教會(以弗所書5:32)的“奧秘”(不是“極大的奧秘”)。這是個奧秘,從未顯示出於人子,也就是說將有個復活是要“改變”。(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
復活已經發生在這地球上了,不論是撒勒法寡婦的兒子或書念婦人的兒子,或拿因的寡婦,或管會堂的閨女,或拉撒路,或在耶穌復活的許多聖徒,或多加,或猶推古,所有這些只是再次站起來(如那字anastasis 的意思)在此生於地上。
前面題到這“改變”並不是“復活”,那是指所有的人。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顯現的這“改變”的奧秘,不能與23v.的“在他來的時候...復活”相提並論,“不朽壞的”還有可能死,目前有個更進一步的奧秘被顯明,那是有關“不死的”。
在牢獄中的書信中,在“極大的奧秘”後完全顯明,我們仍有更進一步清晰的在腓立比書3:20,21.啟示出。在此完全沒有提到復活(除了在v.11,“從死裡復活exanastasis*”),但是我們有v.14的“從上面召”。*exanastasis 只出現一次。v.17,20.21.有個光榮的斷言,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 ...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這是我們所聽到的復活,也是我們相信的,我們等待的。這真是祝福的信,使我們能夠勝過這世界與藉由上帝得勝。“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對我們見證他們的信,願我們與他們同等相信上帝對我們所有連續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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